3月13日上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合肥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张勇,合肥环境资源法庭庭长张友国一行到庐江法院专题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庐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沐方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梅乐喜,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程爱军及相关庭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上,庐江法院围绕本院环境资源案件办理、审判组织、辖区生态环境重点保护要素、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普法宣传等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就环资案件识别标准、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品牌创建、典型案例培育、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建设及司法宣传等展开深入交流。
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和交流发言后,张勇对庐江法院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庐江山水秀丽、人文荟萃,庐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大有可为,希望庐江法院可以更好地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司法力量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他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守护绿水青山。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以提升专业化审判能力为抓手,充分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共进。二要创新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实行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归口审理;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作用,努力提升生态环境司法整体性、系统性保护水平。三要转变司法理念,突出品牌创建。深刻领悟环资案件审判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司法理念,结合本地特色,突出品牌创建,培育典型案例,强化司法宣传,推动庐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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